近日,荆门市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出台加强民营企业培育扶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等三个方面十四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在加强民营企业培育扶持方面,提出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创建精品名牌,对产品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著名商标”、“荆门市知名商标”以及“湖北名牌”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支持技术创新和改造。加大对科技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市县两级科技支出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支持企业双创平台建设,对于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以及“双创”示范基地,给予相应补助和奖励。
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提出要营造浓厚亲商氛围,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打造“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一次评估、一网运行、一门通办”的“六个一”行政审批模式;优化企业办税服务。简化税收优惠申报审批手续,推进自助办税、同城通办、网上办税服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停征绿化补助、联网维管、河道砂石资源等费用,各级公共资源平台的交易服务费降低30%;完善园区设施建设。引导园区建设龙头企业个性化厂房和检验检测、融资担保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清理规范普通公路设卡检查工作,放宽对集装箱卡车、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限制。
在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方面,提出要强化用地、用能、用工和融资保障。
为促进政策落实落地,《意见》还明确了每条措施的责任单位,全市共有26家单位为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