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仙桃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仙桃的活力经济、富民经济、强市经济,是仙桃经济发展的最强动力。9月1日,仙桃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仙发〔201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做大做强。仙桃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将迎来跨越式发展。
《实施意见》体现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和困难,聚力补齐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短板。回应民营企业的关切,直击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痛点,确立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明确民营经济质效提升的要求。二是坚持落实落地的原则。充分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按照《仙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仙桃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6”系列行动方案(2017-2020年)及2017年任务分解表》的部署要求,细化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方案,实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量化民营经济工作的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和要求能精准落地。三是坚持普惠性的原则。既突出优势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又鼓励支持小微企业专业化合作。既突出块状经济的引导培育,又鼓励支持创业创新的生态构建。增强民营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四是坚持扶资和扶智并重的原则。重视民营企业的组织改造,引导民营企业的管理创新,关心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养,培育民营企业的诚信文化,构建政商交往的“亲、清”关系。
《实施意见》共分六个方面,分别是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发展动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营造重商安商社会氛围、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实施意见》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深入各自包挂联系的民营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改进政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