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统战新闻 > 市县动态 >

宜昌市入选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7-12-19 11:29:00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确定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的通知》,全国22个城市入选,宜昌市为湖北省唯一上榜城市。这也是自2012年以来,该市开展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连续6年创建所取得的成果。
 
  长期以来,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积极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城市,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始终把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形成了以民宗局牵头,公安、工商、城管等13个部门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针对国家和省有关民族政策,结合宜昌实际,先后出台《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办法》《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宜昌市清真肉食补贴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保、法律援助、就学教育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推动了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措施的规范化、人性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