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冈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以及《湖北省政党协商实施办法》精神,认真修订完善《中共黄冈市委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工作制度》,于2016年底制定出台了《黄冈市政党协商制度》(黄办发[2016]45号),明确了政党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和程序。在一年的工作实践中,通过高层次谋划协商选题、高质量组织考察调研、高规格开展协商座谈、高质效落实党外人士意见建议、高标准健全保障机制的工作举措,推动了黄冈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
一、高层次谋划协商议题。根据《黄冈市政党协商制度》,政党协商采取定期的季度情况通报会和不定期的专题协商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人事协商会、调研协商会等形式进行。在谋划全年政党协商议题时,坚持高层次谋划,由市委统战部听取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市知联会等单位关于选题的意见,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计划安排,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以市委名义印发。给予党外人士和各有关单位充足的时间组织实施。每年定期情况通报协商座谈会不少于4次,不定期的专题协商座谈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高水平组织调查研究。调研的深入程度决定建言献策的水平高低。为提高党外人士建言献策水平,及时将定期的季度情况通报协商座谈会全年安排告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相关无党派代表人士,以便尽早围绕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建议材料。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向其发送协助党外人士调研的函,为座谈会发言人提供介绍信,方便他们到相关单位走访调研。每次座谈会前一个月左右协调相关单位,根据会议内容,精心设计调研内容和调研线路,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深入实地考察调研。在不定期召开的协商会前,提前通知、提前安排,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保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权利。黄冈市各项政党协商活动,确保了每次协商前至少组织一次集体调研,党外代表人士的建言献策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
三、高规格开展协商座谈。以制度的办法规范各类协商的形式、内容和要求,每次协商活动均按制度规定、按年初安排、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等,均按照制度规定有序参与到协商活动中来。经过长时间的不断完善,黄冈已经形成了定期举办的季度情况通报协商,由统战部长主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参加会议,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专题协商由市委书记或市委分管领导出席、统战部长主持的高规格政党协商模式,并在每年年初制定的年度政党协商计划中进行了明确。
四、高质效落实党外人士意见建议。每次协商活动中,都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地记录下来,梳理成条,以专报形式向市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报送。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向相关单位反馈,并责成深入研究整改措施,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限期30个工作日整改落实,向意见建议提出人给予书面答复,市委督查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每次政党协商活动都以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直相关单位反馈,为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参考。
五、高标准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知情明政机制,为每年政党协商活动提供高标准保障。建立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制度,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有关会议、参与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有关部门定期提供相关材料,组织专题调研报告会,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优化考察调研选题。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每次协商活动由市委办负责协调市级领导出席活动,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市委统战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调研、起草通报材料和承办意见建议,市委督查室负责每年对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017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党协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雪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政党协商议题设置的报告,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美频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通报协商座谈会方案上签署意见并出席会议,面对面与党外人士交流。全年共组织政党协商活动7次。其中,专题协商座谈会2次,调研协商座谈会1次,季度情况通报协商座谈会4次;围绕换届重要人事安排、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文化产业发展、城区交通秩序、城乡医保整合、科技创新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协商活动;全年共41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在协商中提出意见和建议120余条,200余人次党外人士参加了市委统战部组织的调研活动,全市20余单位和部门参与到协商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