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市台办市发改委关于促进宜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台胞共享宜昌发展机遇,共享居民同等待遇,从推动宜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鼓励创业就业、便利居住生活等方面,梳理出18条具体实施意见,努力为台胞在宜昌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和同等待遇,推动宜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共18条,以国家、省“惠台措施”为蓝本,由宜昌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涉及给予台资企业同等待遇,支持宜台两地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鼓励台胞来宜创业就业,特别是鼓励台湾青年、高层次人才来宜就学、创业、就业,享受同等待遇,便利台胞在宜昌居住生活等,涵盖了产业、财税、用地、就业、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与台企台胞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明确了台胞在宜昌投资兴业、实习就业、社保缴纳、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问题,真情实意关心台胞在宜昌工作生活,让台胞在宜昌投资有安全感、发展有成就感、生活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