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启动以来,十堰市委统战部综合施策,从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一致上入手,打通规范运行“最后一公里”,确保机构改革出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一、加强纪法宣传,警示教育“跟上趟”。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统一战线工作特点,以《重温八项规定,再议四风问题,持之以恒锻造务实清廉形象》为题,解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细则、市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措施,确保党员干部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新的岗位工作。
二、推动组织建设,内部监督“朝前靠”。在“三定”方案框架下,召开部长办公会,认真谋划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及人员配备工作,酝酿讨论机关纪委设置及机关纪检人选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筹备相关选举工作,增强内部监督力量,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形成内外联动的监督机制。
三、支持集中管理,规范运行“无间隙”。着眼新机构高效规范运行,认真总结改革初期机构工作的成效,以会议纪要方式进一步明确人财物集中管理要求,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物采购等工作;及时会商各民主党派市委(工委),共同制订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管理机制。
四、紧盯重要工作,严防庸懒“不松懈”。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委交办、统战部与工商联承办的全省光彩事业十堰行活动筹备工作等阶段性重大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严防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五、揪住问题现象,追责问责“不手软”。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纪问责。改革期间,责令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1人、谈话函询1人,持续释放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