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市台办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黄冈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扩大黄冈与台湾经济合作、支持台胞在黄冈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黄冈与台湾文化交流、便利台胞在黄冈安居乐业4方面,明确15条具体举措,支持台湾同胞共享黄冈发展成果,促进台湾同胞在黄冈安居乐业。
《实施办法》以“国台办31条”、“湖北省62条”为蓝本,结合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人才强市、鼓励支持大学生来黄冈实习实训创业就业等文件精神,密切回应台胞台企关切,内容涵盖经济、文化、教育、就业等多个领域,涉及企业准入、金融信贷、用工培训、园区建设以及台胞在黄冈工作、学习、生活等方方面面,对于保障台胞在黄冈权益,推动黄冈与台湾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